行動垃圾軟體 (MUwS)

Google 深信,只要以使用者為中心,一切就會水到渠成。我們在《軟體規範》和《垃圾軟體政策》中提供了一般建議,說明何種條件的軟體可提供良好的使用者體驗。這項政策的製定依據為《Google 垃圾軟體政策》,其中大致歸納了 Android 生態系統和 Google Play 商店的適用原則。違反這些原則的軟體都可能對使用者體驗造成負面影響,而我們會採取適當措施保護使用者。您也可以在 android.com 取得這項資訊。

垃圾軟體政策所述,我們發現大多數垃圾軟體都會顯示一或多個相同的基本特性:

  • 說詞不實,承諾無法達到的價值主張。
  • 試圖誘騙使用者安裝軟體,或將軟體挾帶在其他程式的安裝上。
  • 未向使用者說明其所有主要和重要功能。
  • 對使用者系統造成預期外的影響。
  • 擅自收集或傳送使用者的私人資訊。
  • 會以沒有安全處理的方式收集或傳輸私人資訊 (例如透過 HTTPS 傳輸)。
  • 暗中挾帶其他軟體。

在行動裝置上,軟體是指以應用程式、二進位檔、架構修改等形式編寫的程式碼。為了防止軟體對軟體生態系統有害,或對使用者體驗造成乾擾,我們會對違反這些原則的程式碼採取行動。

以下提供《垃圾軟體政策》做為基礎,將行動軟體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垃圾軟體」政策。如同該政策,我們會持續修正這項「行動垃圾軟體」政策,以因應新型濫用行為。

確保行為公開透明並清楚揭露相關資訊

所有程式碼的行為都必須合乎對使用者所做的承諾。應用程式必須提供所標榜的所有功能,且不得讓使用者產生混淆。

  • 應用程式應清楚說明其功能和目標。
  • 請向使用者明確說明應用程式會進行哪些系統變更,並允許使用者檢閱及核准所有重要安裝選項和變更。
  • 軟體不得對使用者提供不實的裝置狀態,例如聲稱系統的安全性受到嚴重威脅或遭病毒感染。
  • 請勿利用無效活動增加廣告流量和/或轉換次數。
  • 我們禁止應用程式冒用他人身分 (例如假冒其他開發人員、公司或實體) 或模仿其他應用程式,藉此誤導使用者。請勿不實暗示您的應用程式與他人相關或已獲他人授權。

違規示例:

  • 廣告詐欺
  • 冒用他人身分

保護使用者資料

請清楚公開揭露對於使用者個人和機密資料的存取、蒐集、使用及分享行為。運用使用者資料時,必須遵循所有相關適用的使用者資料政策,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來保護資料。

  • 開始從裝置收集並傳送資料前,您應讓使用者能同意收集他們的資料,包括第三方帳戶、電子郵件、電話號碼、已安裝的應用程式、檔案、位置,以及任何其他使用者預期不會收集的個人和機密資料。
  • 您必須以安全無虞的方式處理收集到的使用者個人和機密資料,包括使用新型密碼編譯法 (例如 HTTPS) 傳輸資料。
  • 軟體 (包括行動應用程式) 只能基於與應用程式功能相關的使用者個人和機密資料,傳輸至伺服器。

違規示例:

  • 資料蒐集 (另請參閱「間諜軟體」)
  • 受限制權限的濫用行為

使用者資料政策範例:

不要損害行動裝置體驗

使用者體驗應簡單明瞭,並由使用者明確做出選擇。應用程式應向使用者明確呈現價值主張,且不得乾擾其所宣傳或所需的使用者體驗。

  • 請勿以非預期方式向使用者顯示廣告,包括影響或乾擾裝置功能的可用性,或在觸發應用程式環境外展示廣告,而且使用者無法輕易關閉且適當的同意聲明和歸因。
  • 應用程式不得乾擾裝置運作或其他應用程式。
  • 在適用情況下,解除安裝應用程式應清楚顯示。
  • 行動軟體不得模仿裝置 OS 或其他應用程式的提示。 請勿抑制其他應用程式或作業系統發出的快訊,特別是告知使用者 OS 變更的快訊。

違規示例:

  • 幹擾性廣告
  • 未經授權使用或仿製系統功能

如要進一步瞭解各項內容違規問題,請前往 Play 政策中心GMS 規定Google Play 安全防護參閱政策規定。

行動垃圾軟體 (MUwS) 類別

資料收集

濫用資料收集和受限制權限

應用程式會在未充分告知使用者或未徵得使用者同意的情況下,收集及傳輸使用者的個人和機密資料。這可能包括收集已安裝的應用程式清單、裝置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位置或其他第三方帳戶 ID 或其他個人資訊。

廣告詐欺

社交工程

應用程式假冒為另一個應用程式,意圖欺騙使用者進行原本可信任應用程式的操作。


幹擾性廣告

幹擾性廣告

應用程式以非預期方式向使用者顯示廣告,包括影響或乾擾裝置功能的可用性,或在未充分取得同意聲明和歸因的情況下,顯示於觸發應用程式環境以外的位置。

未經授權使用

未經授權使用或仿製系統功能

應用程式或廣告模仿或乾擾系統功能,例如通知或警告。系統層級的通知只能用於應用程式的主要功能。


廣告詐欺

廣告詐欺

我們嚴禁廣告詐欺行為。如果產生的廣告互動是用於欺騙廣告聯播網,讓廣告聯播網誤信這些無效流量確實是因使用者感興趣而產生,就屬於廣告詐欺行為,這是一種無效流量。廣告詐欺可能是開發人員以禁止的方式導入廣告,例如顯示隱藏的廣告、自動點擊廣告、修改或修改資訊,以及利用非人為動作 (例如自動尋檢程式和機器人) 或刻意產生無效廣告流量的人為活動。無效流量和廣告詐欺行為會對廣告客戶、開發人員和使用者造成負面影響,長遠來說會導致他們對行動廣告生態系統失去信任。

以下列舉一些常見的違規情況:

  • 使用者看不到的廣告。
  • 應用程式會在使用者無意間自動產生廣告點擊次數,或產生對等的網路流量,藉此騙取點擊抵免額。
  • 應用程式傳送假的安裝歸因點擊以獲得收益,但實際上這類安裝並非來自傳送者的網路。
  • 使用者已離開應用程式介面,但應用程式仍彈出廣告。
  • 應用程式對於廣告空間的陳述不實,例如,應用程式向在 iOS 裝置上執行的廣告聯播網,告知在 Android 裝置上執行;應用程式謊稱用於營利的套件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