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單
如果商品清單的品項最為簡單,使用者就可以輕鬆選取清單。使用者可透過說出或輕觸項目來選取項目。
範例
以下為所有必填欄位和選填欄位的填寫示例,說明清單的外觀。
需求條件
這個視覺元件目前支援自訂功能。
欄位名稱 | 是否必要? | 限制/自訂 |
---|---|---|
清單標題 | 否 |
|
主要文字 | 是 |
|
次要文字
也稱為內文或格式化文字。 |
否 |
|
項目圖片 | 否 |
|
項目數量
- 上限:10 個
- 下限:2
規律上傳
輪轉介面中的所有項目都必須包含相同的欄位 (例如,如果一個項目含有圖片,則輪轉介面中的所有項目都必須包含圖片)。
互動
- 滑動:滑動輪轉介面以顯示不同的資訊卡。
- 輕觸:使用者輕觸項目時,系統會接受該項目的標題,以便在使用者輸入內容時開啟。
- 語音/鍵盤:回覆卡片標題與選取該項目相同。
指南
清單大多用於瀏覽及選取標題。雖然最多可以有 2 個和 30 個清單項目,但我們建議使用 2 到 10 個清單項目。
請使用清單協助使用者選取下列內容:
- 可透過掃描簡短標題或說明 (例如歌名、聯絡人姓名、活動名稱、工作階段主題),以有意義的方式瀏覽內容
- 使用者必須在瀏覽時掃描及比較 (例如股價)
使用獨特且容易理解的職稱。
使用者能直接輸入項目標題來選取該項目,因此請確保易於辨識且能清楚識別每個項目。
正確做法:
錯誤。
為影片撰寫有意義的資訊,保持精簡扼要。
由於空間有限,因此優先提供最重要的資訊,方便使用者優先取得相關資訊。
正確做法:
錯誤。
如果清單上只有 2 個項目,請想想簡單的問題 (或問題) 是否足以協助使用者做出決定。
這會花時間在螢幕畫面上掃描所有內容,因此請確保內容可提供附加價值。
正確做法:
錯誤。
請避免列出 1 項商品。
如果只有一個選項,就不需要列出清單來讓使用者選擇。Actions on Google 最多只能列出 2 項商品。
正確做法:
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