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移动开发者服务的服务条款

Google 移动开发者服务的服务条款、the Google 移动开发者服务政策Google API 服务条款 (下称本 “协议”) 由 Google Inc. (下称“Google”) 与使用本服务的实体或个人 (下称“您”)共同签订。您应该遵照本协议规定使用 Google 移动开发者服务 (下称本 “服务”). 只要点按“我接受”按钮、完成注册过程或使用服务,即表示您确认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并获授权代表此帐户所有者行事,并受本协议的约束。鉴于前述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定义。

“帐户” 是指用于本服务的帐户。

“机密信息” 包括任何专有数据和任何以下形式的其他信息:一方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披露并标为“机密”的信息,或者以口头形式披露并在五个营业日内制作成书面文件并标为“机密”的信息。但机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属于或已为公众所知、一方披露前接收方已拥有或接收方未使用机密信息就独立开发出来的信息。

“客户数据” 是指您使用本服务收集、处理或存储的关于用户特点和活动的数据。

“文档” 指 Google 向您提供的与处理软件配合使用的任何随附文档,包括在网上提供的任何文档。

“SDK” 是指 Google 移动开发者服务的软件开发套件(此套件会与某个应用搭配使用或内置在某个应用中,以实现收集客户数据的目的)以及向您提供的任何修正程序、更新版本和升级版本。

“处理软件” 是指用于分析客户数据和生成报告的 Google 服务器端软件及任何升级版本。

“隐私权政策” 是指应用中的隐私权政策。

“报告” 是指为您生成的分析数据。

“服务器” 指由 Google(或其全资子公司)控制的存储处理软件和客户数据的服务器。

“软件” 是指 SDK 和处理软件。

“第三方” 是指: (i) 您向其提供帐户访问权限的任何第三方;或者 (ii) 您代其使用本服务收集信息的任何第三方。

“用户” 是指您的应用的用户。

包括 的意思是“包括但不限于”

2. 费用和服务。

Google 有时可能会变更本服务的费用和付款政策。费用或付款政策的变更在您接受 https://developers.google.com/mobile/terms. 上发布的相应变更后立即生效。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的费用均以美元报价。一旦本协议出于任何原因终止,任何欠付余额立即到期应付,且 Google 发生的任何款项催收费用(包括律师费)应加入欠付金额中,并可从与您的 AdWords 帐户相关联的信用卡或其他计费系统中收取。

3. 会员帐户、密码和安全。

进行服务注册时,您必须按照注册表格的提示向 Google 提供完整、准确并反映现况的资料(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用户名)和密码),以完成注册过程。您应保护自己的密码,对您自身和第三方对您帐户的使用承担全部责任。对在您的帐户下发生的一切活动,您应负全责。您一旦得知有未经授权即使用您的帐户或任何其他违反网络安全措施的情况,需立即通知 Google。Google(或其全资子公司)的支持人员可不时使用您的帐户登录本服务,以便进行维护或改进工作,包括在技术或收费问题上向您提供协助。

4. 非排他性许可。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a) Google 授予您一项可撤销、非专属、不可分许可的有限许可,仅限于在您的应用或第三方应用上使用本服务的需要而安装、复制和使用 SDK;同时 (b) 您可以远程访问、查看和下载您的报告。您不得(且您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 (i) 复制、修改、改编、翻译软件或文档或以其他方式创作软件或文档的衍生作品; (ii) 对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试图发现软件的源代码,但您所在司法辖区的现行法律明确允许的情况除外; (iii) 出租、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对软件、文档或服务的权利; (iv) 去除软件上的或服务所设置的任何专有权利声明或标签; (v) 使用、公布、传播或介绍干扰或试图干扰服务或软件运行的任何设备、软件或例程;或者 (vi)将在服务中标记为属于第三方的数据用于生成、查看和下载报告以外的目的。您在使用和访问文档、软件、服务和报告时,应遵守所有的适用法律和法规以及您与第三方之间达成的协议。

5. 机密信息。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披露另一方的机密信息,但为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之目的或在法律、法规或法院命令要求的情况下使用或披露除外。在此情况下,被要求披露机密信息的一方应在披露机密信息之前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充分通知另一方。

6. 信息权和公开

Google 及其全资子公司可依照其隐私权政策 (见 www.google.com/intl/zh-CN/policies/privacy/)的条款,保存和使用在您使用服务中收集的资料。Google 不会与任何第三方分享您的客户数据或任何第三方的客户数据,但下列情形下除外: (i) Google 就任何客户数据取得了您的同意或就第三方客户数据取得任何第三方同意; (ii) Google 断定,无论是按照法律要求或 Google 基于诚信原则,认为访问、保存和披露客户数据对于保护 Google 及其用户以及公众的权利、财产和安全是合理必需的;或 (iii) Google 在某些个别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客户数据由其代 Google 完成某些工作任务(如收费或数据存储),但有严格限制保护数据不被他人使用或分享(按 Google 的指示进行的除外)。当进行上述行为时,应受限于有关协议,使各当事方有义务仅按 Google 的指示、本协议及有关的保密与安全措施处理客户数据。

7. 隐私权。

您不得(也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本服务来跟踪、收集或上传任何个人身份信息数据(如姓名、电子邮件地址或结算信息),或 Google 按理能够关联到此类信息的其他数据。您应制定并遵守适当的隐私权政策,并遵守有关收集、使用和共享用户信息的所有适用法律、政策和规定。您必须发布隐私权政策,且该隐私权政策必须公告您会使用 Cookie、 移动设备标识符 (例如,Android 广告标识符或 iOS 广告标识符)或用于收集数据的类似技术。您必须披露您正在使用本服务以及本服务如何收集和处理数据。为履行上述义务,您可以在显眼处提供一个链接,使其指向网站“当您使用 Google 合作伙伴的网站或应用时,Google 会如何使用您的数据”(位于 www.google.com/policies/privacy/partners/, 或者 Google 可能提供的其他网址)。如果本服务需要在用户设备上存储和访问 Cookie 及其他信息,且当地法律要求将此类活动明确告知用户并征得其同意,那么您应做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向用户提供清晰而全面的相关信息,并获得用户同意。

您不得规避本服务中任何涉及隐私权的功能。

您对其他任何 DoubleClick 或 Google 服务的访问和使用受您和 Google 之间有关该服务的适用条款的约束。

8. 赔偿。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因以下原因引起的或与此相关的由任何及所有第三方针对 Google 或其任何高管、董事、雇员、代理或关联方提出的一切有关责任、损害赔偿、和解、处罚、罚金、费用或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诉讼开支):(i) 您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条件;(ii) 您使用本服务;(iii) 您违反与本服务相关的适用法律、条例或法规;(iv) 您就本服务、软件或报告的任何方面向任何第三方做出的任何声明和保证;(v) 由任何第三方做出的或代表其做出的与您使用本服务、软件或报告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权利主张;(vi) 未履行您对任何第三方的隐私权义务;以及 (vii) 任何第三方就服务、软件或报告的作为或不作为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您同意赔偿 Google 及其全资子公司,使他们免受损害,并自费为他们辩护。Google 将向您发出有关您必须赔偿 Google 的任何权利主张、诉讼或程序的书面通知。在任何权利主张的辩护中您将按照合理要求予以充分配合。Google 保留在自担费用的情况下就应由您赔偿的任何事宜进行独家辩护和控制的权利。

9. 第三方。

如果您代表第三方使用本服务,或者第三方通过您的帐户使用本服务,无论 Google 是否授权您如此,您都需要声明并担保:(a) 您已获得授权遵照本协议下您的义务,代表第三方行事并使其受本协议约束,(b) Google 可与第三方分享针对第三方应用的任何客户数据,且 (c) 未经该第三方同意,您不会向任何其他方披露该第三方的客户数据。

10. 不提供保证。

除适用法律最大许可范围外,除非本协议明确规定,否则 Google 不做任何类型的明示、暗示、法定或其他类型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对某一特殊用途的适用性和不侵权的保证。

11. 有限责任。

在适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即使 Google 或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已被告知、知悉或应知悉发生此类损害赔偿的可能性,甚至在知悉此直接损害赔偿无法补救的情况下,Google 对于您的收入损失或任何间接的、特殊的、附带引起的、后果性的、惩戒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权利主张、要求或诉讼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Google(及其全资子公司)对您或任何其他方承担的累计责任总额不超过 500 美元。

12. 专有权利声明。

本服务(包括软件及其所含一切知识产权)属于并应继续属于 Google(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财产。本协议中未向您明确授予的软件中的所有权利和对软件的所有权利均由 Google 及其许可人无限制地保留和保持,这些权利包括 Google(及其全资子公司)对软件和文档的唯一所有权。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普遍性的前提下,您同意不会(并且不允许任何第三方)有以下行为:(a) 再许可、分配或使用本协议授予的许可范围之外的服务或软件;(b) 复制、修改、改编、翻译、制作衍生作品、反向工程、分解或反编译软件或以其他方式试图发现与服务有关的任何源代码或商业秘密;(c) 出租、租赁、销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软件或服务中的权利或对软件或服务中的权利;(d) 使用、发布、传播或引进任何干扰或试图干扰服务或软件运行的设备、软件或例行程序;(e) 未经Google明确的书面同意,为了任何目的,使用与服务有关的商标、商号、服务商标、标识、域名和其他独特的品牌特征或任何版权或其他专有权利;(f) 以非 Google(或其全资子公司,视情况而定)的名义注册、试图注册或协助他人注册与 Google(或其全资子公司)有关的任何商标、商号、服务商标、标识、域名和其他独特的品牌特征、版权或其他专有权利;(g) 移除、隐藏或改变服务中出现的或关于包括在服务中的任何项目的版权、商标或其他专有权利的任何通知;或 (h) 寻求在本协议期限内提起的诉讼中或在本协议期限后一年提起的诉讼中基于专利侵权对服务任何部分的禁令。

美国政府的权利。

如果本服务的使用权由美国政府或代表美国政府购买,或由美国政府的主要承包商或分包商(不分级别)购买,则根据 48 C.F.R. 227.7202-4(对国防部采购而言)以及 48 C.F.R. 2.101 和 12.212(对于非国防部采购而言),美国政府对软件的权利,包括其使用、修改、复制、发布、执行、展示或披露软件或文档的权利,在一切方面均以本协议规定的商业许可权利和限制为准。

14. 有效期和终止。

只要提前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均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在本协议终止后,Google 将停止提供本服务;您也将停止访问服务。在任何终止的情况下,(a) 您将无权得到任何使用费或任何其他费用的退款;和 (b) 关于直至终止之日提供的服务的未付余额均将立即到期并应全额支付;以及 (c) 您将不能再获得您的所有历史报告数据。

15. 服务条款和其他政策的修改。

Google 可以修改本条款或者适用于本服务的任何附加条款,例如,应法律变更或服务变更的需要。 您应当定期查阅本条款。 Google 将在 https://developers.google.com/mobile/terms, 上发布本条款的修改通知,在 https://developers.google.com/mobile/policy 上发布 Google 移动开发者服务政策, 的修改通知,而在本条款中涉及到的其他政策会在相应的网址发布修改通知。变更将不会追溯性地发挥作用,变更的生效时间将不早于其发布之后的 14 天。如果您不同意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则应该终止使用本服务。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或修改均不具有约束力,除非 (i) Google 的正式授权代表书面签字;(ii) 您在线接受更新后的条款;或者 (iii) 在 Google 发布了对协议或对适用于本服务的任何政策的更新之后,您仍然继续使用本服务。

16. 其他规定、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地点。

因超出 Google 合理控制能力之内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的履行受到阻碍、延迟或干扰,则 Google 可免于承担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本协议(包括双方书面同意的任何修订)是您和 Google 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之间以前所有的协议和声明。如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由于任何原因被认定为不可执行,则应对该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改,以反映双方意图,使其在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可以执行,而本协议的其余部分继续保持充分有效。本协议受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但其冲突法原则除外。如果外国法律、法规、条例与加利福尼亚法律、法规、条例之间有冲突的,则以加利福尼亚法律、法规、条例为准。各方同意接受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的排他性属人管辖。《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及《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不适用于本协议。软件受《美国出口条例》管辖,不能向被禁运的国家/地区或个人出口或由其使用。发给 Google 的任何通知,应通过一级邮件、航空邮件或隔日速递服务寄送至 Google Inc.,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USA,同时抄送法律部。通知于收到时视为送达。放弃追究任何违约行为,不得视为放弃追究任何后继违约行为。您不得在未经 Google 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任何该等转让或转移企图均无效力。Google 和您的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合伙关系,而是独立签约方间的关系。本协议约束并惠益于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本协议的下述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第 1 条、第 4 条、第 5 条、第 6 条(最后两句话除外)、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第 10 条、第 11 条、第 12 条、第 14 条和第 16 条。

最后更新日期:201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