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修改日期:
- 除非您與 Google 另行簽訂協議,否則不得基於商業用途使用 Safe Browsing API。
- 如果您告知使用者您正在保護不安全的網路資源,那麼您也同意在任何使用者開始使用服務前,且在顯示特定網站的特定警告時,您應提供與使用者警告中使用的語言類似的歸屬和明確通知,以保證服務的可靠性和準確性。
- 如果您的 API 用戶端也顯示了與 Google 所提供清單未列出的網站相關的警告, 您就無法在這類警告中加入 Google 出處資訊。
- 除非 Google 透過過去 30 分鐘內曾透過適用 API 方法接收的 Google 更新資訊 (除非您是透過適用的 API 方法提供),否則您不得將 Google 清單中的網址視為不安全的網頁資源,例如向使用者顯示網站警告或禁止存取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