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資料中心政策

同意 Google 廣告資料中心協議條款,即代表您必須遵守下列政策規定,以及 Google 提供的適用合作夥伴與產品相關政策。如果您未遵守這些政策,我們可能會暫停和/或終止您的廣告資料中心存取權和使用權。

隱私權

廣告資料中心可協助您分析 (a) 上傳至 BigQuery 專案的資料;以及 (b) Google 專屬資料。

您不得:

  • 試圖細分 Google 記錄的匯總資料;
  • 試圖使用 Google 的專屬資料識別使用者;
  • 基於任何目的嘗試用 Google 的專屬資料建立、編輯或擴增使用者個人資料/目標對象名單 (除非是廣告資料中心核准的目標對象啟用管道允許用途,以及廣告資料中心官方介面正式支援的用途);或
  • 在上傳到 Google Cloud Platform BigQuery 專案的對照表中使用符合下述條件的 ID:可讓 Google 在上傳到廣告資料中心的對照表中使用這類 ID,或將該 ID 視為個人識別資訊。

您必須取得所有必要同意聲明,允許 Google 透過廣告資料中心處理由您 (或經您指示) 提供給 Google 的資料,並維護與遵循資料收集作業適用的公開隱私權政策,以及分享您使用廣告資料中心的相關做法。

使用廣告資料中心提供的目標對象啟用功能時,只能上傳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由您 (或委任您使用廣告資料中心的客戶) 在第一方情境下收集到的顧客個人資訊,也就是透過您網站、應用程式、實體商店收集到的資訊,或由顧客直接提供的資訊。

範例:

  • 收集的資訊來自在您網站上購買商品的顧客。
  • 收集的資訊來自訂閱您應用程式行銷訊息的顧客。
  • 收集的資訊來自在您實體商店內申請加入會員方案的顧客。

如果您搭配其他 Google 服務使用廣告資料中心,並啟用「按照興趣顯示廣告」功能,請務必遵守這些 Google 服務適用的政策 (例如 《Google Ads 個人化廣告政策》和《平台計畫政策》)。

使用限制

  • 您不得透過 Google 的 Ads Data Hub API 或廣告資料中心網頁介面存取或使用廣告資料中心。
  • 如果提交超過 10 項並行查詢,Google 有權限制每位廣告客戶的廣告資料中心帳戶查詢量。
  • 如果每分鐘提交超過 10 項查詢,Google 有權限制每位廣告客戶的廣告資料中心帳戶查詢量。
  • 如果查詢會影響廣告資料中心的穩定性,Google 有權暫停查詢。
  • 您不得直接或透過第三方使用廣告資料中心匯出、擷取或以其他方式抓取或使用 Google 的專屬資料,藉此建立、宣傳或增強與任何 Google 廣告產品/服務直接競爭的任何產品或服務,或公開揭露任何 Google 廣告產品/服務的比較測試、基準化或評估結果。

廣告資料中心機密資訊的其他相關限制

您必須遵守與敏感興趣資訊或類別相關的其他限制 (如《Google 個人化廣告政策》所述)。這些限制如下:

  • 對於個人化廣告政策所列的敏感興趣類別,廣告資料中心使用者不得用以建立目標對象名單、指定廣告目標對象,或宣傳廣告客戶的產品或服務。
  • 為指定廣告目標而執行查詢時,不得合併下列兩者:與敏感興趣類別相關的非 Google 資料,以及 Google 資料。
  • 您不得基於商業用途合併下列兩者:由您 (或代為執行者) 透過廣告資料中心產生的報表資料,以及與敏感興趣類別相關的資料。

更新日期: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