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單

如果商品清單的品項最為簡單,使用者就可以輕鬆選取清單。使用者可透過說出或輕觸項目來選取項目。

範例

以下為所有必填欄位和選填欄位的填寫示例,說明清單的外觀。


需求條件

這個視覺元件目前支援自訂功能。

欄位名稱 是否必要? 限制/自訂
清單標題
  • 可自訂字型系列和顏色。
  • 建議最多 1 行。
  • 如未指定標題,系統會收合資訊卡高度。
主要文字
  • 每個項目的名稱都不得重複 (以支援語音選項)。
  • 純文字。固定字型和大小。
  • 最多 1 行。刪節號可能會省略額外的字元。
次要文字

也稱為內文或格式化文字。

  • 純文字。固定字型和大小。
  • 最多 2 行。刪節號可能會省略額外的字元。
項目圖片
  • 圖片會顯示在右側。
  • 可自訂的圖片形狀 (有角或圓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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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數量

  • 上限:10 個
  • 下限:2

規律上傳

輪轉介面中的所有項目都必須包含相同的欄位 (例如,如果一個項目含有圖片,則輪轉介面中的所有項目都必須包含圖片)。

互動

  • 滑動:滑動輪轉介面以顯示不同的資訊卡。
  • 輕觸:使用者輕觸項目時,系統會接受該項目的標題,以便在使用者輸入內容時開啟。
  • 語音/鍵盤:回覆卡片標題與選取該項目相同。


指南

清單大多用於瀏覽及選取標題。雖然最多可以有 2 個和 30 個清單項目,但我們建議使用 2 到 10 個清單項目。

請使用清單協助使用者選取下列內容:

  • 可透過掃描簡短標題或說明 (例如歌名、聯絡人姓名、活動名稱、工作階段主題),以有意義的方式瀏覽內容
  • 使用者必須在瀏覽時掃描及比較 (例如股價)

使用者能直接輸入項目標題來選取該項目,因此請確保易於辨識且能清楚識別每個項目。

正確做法:

每個項目標題應盡可能簡短,且不要與其他項目區別。

錯誤。

請勿在不同的影視節目中重複出現字詞或詞組,例如「42 及其關係...」無法用來識別該項目,而標題過長則超出螢幕大小。

由於空間有限,因此優先提供最重要的資訊,方便使用者優先取得相關資訊。

正確做法:

清單項目說明只能包含可區分兩者的資訊,並且與使用者動作的情境相關。

錯誤。

請避免在清單項目說明中展示不相關的資訊;而這會造成使用者無法找到所需資訊的寶貴空間。

這會花時間在螢幕畫面上掃描所有內容,因此請確保內容可提供附加價值。

正確做法:

如果只有一個呈現選項,建議您直接提出問題,協助使用者做出決定。

錯誤。

在此情況下,影像內容不一定要呈現重要資訊。方塊可以協助使用者在需要建議時做出回應。

如果只有一個選項,就不需要列出清單來讓使用者選擇。Actions on Google 最多只能列出 2 項商品。

正確做法:

不要提供 1 件清單,而是向使用者顯示更多可用的 1 選項選項。

錯誤。

只有一個選項時,請勿讓使用者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