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文件 2024 (以下簡稱「計畫」) 是由 Google LLC (下稱「Google」) 贊助。這家公司是美國德拉瓦州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營運地點位於 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USA。
- 1. 定義。
- 1.1「接受日期」係指「計畫網站」公布接受專案提案的日期,如「計畫時間軸」所述。
- 1.2「個案研究」係指說明專案影響的文件。
- 1.3「最終報告」係指最終版本的說明文件,以及專案的任何相關程式碼、圖片或其他資料。
- 1.4「最終結果」係指符合所有補助條件的機構清單。
- 1.5 後續報表是指採取的問卷調查,以及計畫結束後提供的任何額外資訊。
- 1.6「成員」係指機構管理員。
- 1.7「指標評估」係指評估專案是否達到「參與者」在「機構應用程式」中提供的影響指標。
- 1.8「機構」係指註冊為「計畫」的開放原始碼機構。
- 1.9「機構管理員」係指註冊成為機構管理員的個人。
- 1.10「機構申請」係指由機構組織代為申請加入「計畫」的申請,包括填寫的個人資料。
- 1.11「Open Collective」(公開募集) 係指對參與本「計畫」的組織發放資金補助的第三方機構
- 1.12「機構參與者協議」係指 Google 和某個機構在註冊時提出的協議。
- 1.13「參與者」係指「機構」和「機構管理員」。
- 1.14「計畫管理員」係指 Google 計畫的管理員。
- 1.15「計畫期間」是指從世界標準時間 2024 年 2 月 22 日到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8:00 這段期間的時間範圍。
- 1.16「計畫時程」係指「計畫網站」上「計畫」的時間表。
- 1.17「計畫網站」係指「計畫」網站,網址為 https://developers.google.com/season-of-docs。
- 1.18「專案」係指機構、機構管理員、導師和技術撰稿人。
- 1.19「專案提案」係指開放原始碼說明文件專案。
- 1.20 專案提案頁面係指機構在其網站上公開發布的專案提案。
- 1.21「專案提交」係指機構為專案提交的證明文件,包括最終報告、後續報告、個案研究與指標評估。
- 1.22「技術撰稿人」係指由機構擔任技術撰稿人。
- 1.23 本文使用的「包含」和「包括」一詞係指「包括但不限於」。
- 2.隱私權。
- 2.1 Google 將處理註冊期間及之後任何後續通訊中所提供的個人資訊,以管理「計畫」(包括驗證是否有資格參加「計畫」、執行「計畫」,以及傳送與本「計畫」相關的通知)。
- 2.2 Google 也會將不含個人身分的匯總資訊用於統計目的。
- 2.3 Google 得公開您的參與計畫和計畫結果,包括獲準的專案提案、接受的專案提案內容,以及專案提交資訊。Google 可能會在 Google 經營的網站 (包括 Google 開放原始碼網誌 (https://opensource.googleblog.com/) 和「計畫網站」) 中顯示您的資訊,包括您的機構名稱、專案摘要、最終專案報告和個案研究。
- 2.4 Google 信任的服務供應商也會處理您在註冊期間與後續通訊中提供的個人資訊,並依據 Google 的《隱私權政策》和任何其他適當的保密與安全措施,將補助金提供給成功的機構。
- 2.5 參與者可存取、更新、移除及限制處理個人資訊的方式,方法是寄信至前文列出的 Google (收件人:開放原始碼計畫辦公室) 或傳送電子郵件至 season-of-docs@google.com。
《隱私權政策》進一步說明這項服務處理資料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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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式管理。
- 3.1 計畫變更。
- (a) 如果 Google 無法合理控制的技術問題或事件超出 Google 合理控制範圍,而無法依據本「計畫規則」執行「計畫」,Google 得暫停、取消或修改「計畫」的結構。
- (b) Google 可修改本「計畫規則」,以反映對本「計畫」的任何修訂。任何變更均於通知發出時立即生效。通知內容為發布修訂後的「計畫規則」時,我們會發布通知。若在通知後持續參與本「計畫」,視同接受這類變更。
- 3.2 驗證資格。
- (a) Google 保留隨時驗證「參與者」資格及裁決任何爭議的權利。參與者必須向 Google 提供 Google 要求的任何資格證明。若您在 Google 透過電子郵件提出要求後的兩 (2) 個工作天內,提供證補或未能提供此類證明,可能會導致您從本「計畫」中除名。
- 3.3 通訊。Google 與「參與者」之間的所有通訊 (包括「計畫網站」和電子郵件通訊) 均以英文提供。
- 3.4 行為。參與者在與其他「參與者」和計畫管理員互動時,必須使用專業且周全的行為。如果「參與者」不採取這類行為,Google 得將「參與者」從計畫中移除。
- 3.5 計畫移除。除了本文所述的任何與「計畫」相關的移除條款外,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參與者」已嘗試入侵本「計畫」的合法運作,包括:
- (a) 在報名過程中提供不實資格資訊;
- (b) 違反或拒絕遵守本「計劃規則」;
- (c) 威脅或騷擾 Google 或其他參與者,包括機構的員工和代表;
- (d) 竄改或乾擾「計畫」的管理,或其他「參與者」是否能參與「計畫」;
- (e) 提交的內容符合以下條件:
- (i) 不是原創內容;
- (ii) 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 (iii) 與本「計畫」不符、猥褻、色情、種族主義、性別歧視或其他不適當內容;或
- (iv) 違反任何適用法律。
- (f) 如果「參與者」因任何原因而從計畫中移除:
- (i) 參與者將不再享有 Google 提供的補助;
- (ii) Google 得從「計畫網站」刪除「參與者」個人資料和其他資料;且
- (iii)「Google 開放原始碼」日後可能禁止「參與者」參與任何計畫。
- 3.1 計畫變更。
-
4.機構。
- 4.1 資格條件。如要參加計畫,機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a) 執行主動且可行的開放原始碼軟體專案;
- (b) 已依據開放原始碼計畫 (OSI) 核准的授權製作並發布軟體。
- (c) 並非政府機關,或代表政府或公益機構投資的政府機構或準政府機構行事;
- (d) 並非位於美國禁運國家/地區,或是受到適用出口管制和製裁計畫的規範;且
- (e) 如果機構為個人,請
- (i) 並非美國禁運國家/地區的居民;
- (ii) 並非美國禁運國家/地區的常住居民,或是其他適用出口管制和製裁計畫的規定;且
- (iii) 在註冊「計劃」時年滿十八 (18) 歲。
- 4.2 申請方式。想申請加入計畫的機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a) 接受《機構參與者協議》的條款;以及
- (b) 提交組織申請。
- 4.3 機構應用程式。
- (a) 在「計畫時間表」所述的申請期間內,必須由機構管理員透過「計畫網站」提交機構申請。
- (b) 每個機構都可以提交一 (1) 份機構申請表。
- 4.4 接受要求。
- (a) Google 可自行斟酌是否接受或拒絕任何「機構」。
- (b) Google 會公布在「計畫網站」上獲準加入計畫的機構。
- 4.5 責任。
- (a) 每個通過核准的機構都會執行參與「計畫」所需的所有必要步驟,包括:
- (i) 提供專案提案頁面;
- (ii) 確定「機構專案條件」,前提是「機構」不得基於年齡、種族、宗教、膚色、宗教、性別、性傾向、國籍、身心障礙、婚姻狀態或適用法律禁止的任何其他依據而歧視專案;以及
- (iii) 將一或多位人員 (如適用) 指派給:
- (A) 擔任機構管理員;
- (b) 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某機構未能履行上述責任,便可將該「機構」從「計畫」中移除。
- (c) 各「機構」的「機構管理員」皆由各機構負責。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機構管理員未履行下方第 5.3(a) 或 6.3(a) 節所述責任 (如適用),Google 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助給機構。
- (a) 每個通過核准的機構都會執行參與「計畫」所需的所有必要步驟,包括:
- 4.1 資格條件。如要參加計畫,機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5.機構管理員:
- 5.1 角色。
- (a) 每個機構至少須有兩 (2) 名機構管理員。
- (b) 所有機構管理員都必須接受《參與者協議》的條款。
- (c) 如果機構管理員擁有完整法律授權,能夠約束該機構,就必須代表機構註冊該計畫,並代表該機構接受《機構參與者協議》的條款。
- 5.2 資格條件。
- (a) 相關規定。如要加入計畫,機構管理員必須:
- (i) 在註冊本「計畫」時年滿 18 歲;
- (ii) 成為機構營運中有效且可行的開放原始碼專案貢獻者;以及
- (b) 不符資格的個人。如果機構管理員符合下列條件,則不得參與計畫:
- (i) 美國禁運國家/地區居民;
- (ii) 美國禁運國家/地區的常住居民;
- (iii) 以適用出口管制與制裁計畫另行禁止者為準。
- (a) 相關規定。如要加入計畫,機構管理員必須:
- 5.3 責任。
- (a) 接受機構的機構管理員將會:
- (i) 擔任 Google 和機構之間的主要聯絡窗口,且會在七十二 (72) 小時內回覆 Google 的任何疑問;
- (ii) 監督機構和專案在整個計畫中的整體進度;
- (iii) 執行與機構計畫相關的管理工作,包括完成透過 Open Collective 收取資金的申請程序;回應 Google 計畫管理員的問卷調查;製作「專案提案頁面」、「最終專案報表和個案研究」以及填寫後續報表。
- (b) 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機構管理員未達成任何上述責任,則 Google 可能會要求機構指派替換的機構管理員。
- (a) 接受機構的機構管理員將會:
- 5.1 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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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計畫參與。
- 6.1 評估。
- (a) 表單。評估必須以 Google 提供的問題回覆形式。
- (b) 期限。申請機構必須在「計畫時間軸」載明的期限內,透過「計畫網站」提交評估。系統每個月會進行評估作業。
- (c) 瀏覽權限。
- (i) 由機構提交的評估僅可向計畫管理員顯示。
- (ii) 即使與上方 (i) 子節所述內容不同:
- (A) 在適用情況下,Google 可能會向其他 Google 員工、第三方或該機構提供評估服務:
- (1) 經機構事先書面同意 (如適用);或
- (2) Google 認定為管理「計畫」的必要動作 (例如「計畫管理員」在審查「專案提交內容」時需要其他 Google 員工協助,或者意見回饋可能需要與機構仲裁有關付款或未支付補助費用的關鍵)。
- (B) Google 內部可能會使用評估功能來改善 Google 文件季度。
- (A) 在適用情況下,Google 可能會向其他 Google 員工、第三方或該機構提供評估服務:
- (d) 最終專案資料。機構必須在最終評估期限前,透過「計畫網站」提交「最終專案內容」。如果機構未能遵守這項準則,在最終評估中將被視為未獲得該機構評分。
- 6.2 付款。
- (a) 補助的發放方式如下:
- (i) 自 2024 年 6 月 11 日起,我們會將 40% 的補助金發放給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
- (A) 在機構網站上發布的專案頁面,概述專案及如何考量專案的參與情形 (在適用情況下)。
- (B) 有效的 Open Collective 帳戶。
- (ii) 專案提交完成後,補助總額 60% 將發放給機構。最後一次撥款日期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 (i) 自 2024 年 6 月 11 日起,我們會將 40% 的補助金發放給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
- (b) 授權。根據以下 (c) 子節,機構可能會獲得 Google 提供的下列補助:
- (i) 機構。機構必須在 2024 年 12 月 18 日前達成所有補助條件,才能收取款項。上述日期過後,Google 不需要支付任何款項。
- (A) 如要收取款項,機構必須在世界標準時間 2024 年 5 月 22 日 18:00 前,向 Google 的供應商 Open Collective 註冊。
- (B) 機構必須在 2024 年 12 月 18 日前填妥相關稅務表單,否則會喪失所有資金。
- (ii) 對於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法規 (包括洗錢法規) 的任何機構,Google 無須支付任何補助。
- (i) 機構。機構必須在 2024 年 12 月 18 日前達成所有補助條件,才能收取款項。上述日期過後,Google 不需要支付任何款項。
- (c) 稅務文件。必須由機構提交稅務相關文件。上述日期過後,提交稅務相關文件的機構將失去獲得任何補助的資格。如果在上述日期過後提交稅務相關文件,Google 不需要支付任何款項。
- (i) 機構。機構必須在向 Open Collective 註冊時提交稅務相關文件。
- 6.3 最終結果。Google 將在「計畫網站」上公布最終結果。
- 7. 免責事項。「參與者」使用「計畫網站」及參與「計畫」時,必須自行承擔全部風險。計畫網站是按「現狀」及「可用情況」提供。Google 不聲明任何聲明及擔保 (明示或默示),包括對特定業務的適用性和對於特定用途的擔保。對於透過網際網路傳送資訊的任何不完整、失敗或延遲傳輸,Google 概不負責,包括任何遵循設備或軟體的干擾或延遲情況。
- 8. 促銷商品。Google 可自行斟酌向「參與者」提供促銷商品。Google 不保證任何「參與者」可收到促銷商品。
- 9. 翻譯:如果本計畫規則的英文版與其他翻譯版本之間有任何不一致,應以英文版為準。
- (a) 補助的發放方式如下:
- 6.1 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