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本應用程式規定

導航應用程式也必須符合導航應用程式規定。如要瞭解應用程式適用的其他要求,請參閱「媒體應用程式需求」。

一般規定

應用程式開發人員

必須 請將工作流程長度控制在 5 個步驟以內。
必須 必須先取得使用者授權,才能存取車輛麥克風,再針對語音輸入音訊進行錄音。
必須 按照「使用車輛專用 Android App Library」一文所述的方式,將 Android Auto 使用者導向手機,引導 Android Auto 使用者在開車時禁止執行的操作 (請參閱在手機上授予權限)。
不得 使用清單式範本結束 5 步驟工作流程,除非已啟用自動調整工作限制功能 (第 5 個步驟必須為以下任一步驟:導覽、訊息或窗格)。
請保持工作精簡 (長度為 2 至 3 個步驟)。
顯示內容 (或動作列按鈕) 至少 8 秒,然後才移除相關內容,並在步驟之間自動轉換。
在使用者首次開啟應用程式時,要求使用者授予任何必要權限。
可以的話,請提供 2 種強調色,更有效地配合深色和淺色背景。
在沒有其他動作可用的地方 (例如載入畫面、無動作訊息和窗格範本) 提供返回按鈕或其他離開機制。
開啟範本時顯示實用內容,而非使用者無法選擇的空白狀態。
提供較早步驟的捷徑,例如當工作流程超過 3 個畫面時。
如果您的應用程式允許語音輸入 (音訊錄音),請提供使用者進入點,例如麥克風圖示。
在使用者停止提供輸入內容時停止錄音。
僅基於「限制駕駛人分心」一節所述目的重新整理內容,或是僅在特定範本或應用程式類型獲得明確許可的情況下,才重新整理內容。
不應 使用自動轉換功能,在使用者不需要採取任何動作的情況下完成工作 (也就是請勿連續使用)。
不應 在支援動作的位置建立設有狀態的按鈕 (例如切換鈕)。只有清單列支援切換功能。
5 月 更新清單列或格線項目的圖片、圖示或次要文字,以反映變更。

僅限購買流程

盡可能提供捷徑,例如讓使用者重複先前的交易 (「再次預訂」)。
不得 允許使用者設定付款方式。
不得 要求使用者承諾週期性付款。
不得 允許使用者在單一流程中選取多個要購買的商品。

僅限搜尋點應用程式

應優先採用 提供啟動導航應用程式的方式,以前往搜尋點。

應用程式開發人員

必須 確認地圖上繪製的所有視覺資訊 (例如速度資訊和路線標籤) 符合對比度規定
必須 只在範本表面上繪製地圖內容和駕駛相關內容。
必須 依照指示,繪製淺色主題或深色主題的地圖。
請確定在地圖上繪製的文字大小為 24dp 以上,除非與視覺元素 (例如路線或道路) 配對,或是顯示在螢幕上時相對靜態的 24dp。
清楚表示工作是否會更新路線。
圖片、圖示和地圖標記符合或超過最小尺寸 36 x 36 dp。
使用者在導航期間完成導航範本以外的工作時,使用即時路線 (TBT) 通知 (如導覽通知:TBT 和一般) 所示。
行駛期間重新整理時間長度和距離值。
不應 建立多個停靠站的歷程,因為範本不會針對這種互動類型進行最佳化。
5 月 使用導航快訊或抬頭通知 (HUN) 功能,通知使用者一般導航相關的更新 (除了即時路線指示),例如前方路況。
5 月 自訂 TBT 通知的背景顏色。
5 月 在使用者開車時使用動畫。

範本專屬規定

使用範本專屬規定,確保工作流程中的每個範本皆符合使用者體驗需求和建議。

進一步瞭解各範本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