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協助乘客清楚瞭解自身權利和責任,使用者必須接受運輸公司與整合商提供的運輸公司《服務條款》。基於安全考量,運輸公司必須遵守《服務條款》中的下列規定,確保系統能正確顯示這些資訊。Google 會先將違規內容從不符規定的 ToS 中移除,才會提供給使用者。如果發現任何新風險,Google 保留更新審查程序的權利。
如要設定《服務條款》格式,請採取下列任一做法:
- 純文字:UTF-8 編碼。
- HTML:僅使用部分標記。
純文字選項
如要建立符合規定的 ToS,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使用純文字,因為該選項無法加入不符規定的標記或超連結。內容必須採用 UTF-8 編碼。
如果您使用純文字選項,請使用下列範本:
Section Header Text for this section... Section Header Text for this section... * Bullet 1 * Bullet 2 * Bullet 3 Section Header Text for this section…
HTML 選項
使用 HTML 選項時,您可以進一步掌控格式,同時仍遵循我們的服務條款規範。不過,我們只允許使用特定 HTML 標記。從向使用者顯示的內容中,所有不符合規定的標記都會移除。
服務條款必須是格式正確的 HTML v4 或 v5 文件。文件必須具備適當的文件結構和已平衡的標記。
可以使用的標記如下:
- 文件結構:
<html>
、<head>
、<title>
和<body>
。 - 標頭:
<h1>
、<h2>
、<h3>
、<h4>
、<h5>
和<h6>
。 - 清單元素:
<li>
、<ul>
和<ol>
。 - 資料表:
<table>
、<tr>
、<td>
和<th>
。 - 段落及分行符號:
<p>
和<br>
。 - 文字格式設定:
<b>
、<i>
、<u>
、<strong>
和<em>
。
請勿使用下列任一常用標記:
- 圖片:
<img>
個標記 - JavaScript:
<script>
標記- 將
<link>
個標記匯出至 JavaScript 檔案
- 任何形式的 CSS:
<style>
標記- 將
<link>
個標記儲存至樣式表 - 將
<style>
個標記套用至屬性
- 連結:
<a>
標記
- 追蹤代碼和像素
- 下列任一標記:
<applet>
<base>
<embed>
<form>
<iframe>
<link>
<math>
<meta>
<object>
<script>
<style>
<svg>
<template>
請留意以下事項:
- 我們僅支援純文字和 HTML MIME 類型。
- 粗體和斜體並不是文字選項。
- 將未壓縮的 ToS 大小保持在 100 KB 以下。
- 標題的字型大小上限為 24 像素。
- 標題不得超過《服務條款》字元總數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