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p Tiles API 政策

本文件列出透過 Maps Tiles API 開發的應用程式適用的規定。請注意,使用 Map Tiles API 時,須遵守您與 Google 之間的協議。

提供使用條款和隱私權政策

如果您開發 Maps Tiles API 應用程式,您必須在該應用程式中提供《使用條款》和《隱私權政策》,以符合您與 Google 之間的協議規定:

  • 使用條款》和《隱私權政策》必須對外公開。
  • 您必須在應用程式的「使用條款」中明確指出使用應用程式時,使用者須遵守《Google 服務條款》。
  • 您必須在《隱私權政策》中通知使用者您正在使用 Google Maps API,並藉由參考《Google 隱私權政策》的方式提供給使用者。

建議您根據應用程式所用的平台,提供不同的《使用條款》和《隱私權政策》。

行動應用程式

如果您開發的是行動應用程式,建議您在相關應用程式商店中的應用程式下載頁面,以及應用程式設定選單中,提供使用條款隱私權政策的連結。

網頁應用程式

如果是開發網頁應用程式,建議您在網站頁尾提供使用條款隱私權政策的連結。

預先擷取、快取或儲存內容

使用地圖圖塊 API 的應用程式須遵守您與 Google 的協議條款。根據「協議」的條款,除了條款中提及的有限條件外,您不得預先擷取、建立索引、儲存或快取任何「內容」,

具體來說,應用程式應使用地圖圖塊 API 視覺化呈現地圖。您不得將 Map Tiles API 用於任何非視覺化用途,例如:

  • 圖片分析
  • 機器解讀
  • 物件偵測/識別
  • 擷取或轉售地理資料
  • 離線使用,適用以上任何一項功能

地圖 Tiles API 回應可能包含 Cache-Control 標頭,因此請根據 HTTP 通訊協定說明文件實作這些標頭。舉例來說,您的用戶端必須在回應中遵循 max-age 值、stale-while-revalidate 值、must-revalidate 指令和 private 指令。

Map Tiles API 回應也可能包含 ETag 標頭,而在要求重新驗證時,此標頭也必須根據 HTTP 通訊協定說明文件實作。

顯示地圖圖塊 API 結果

您可以在 Google 地圖上顯示 Map Tiles API 結果,或不顯示地圖。如果您想在地圖上顯示 Map Tiles API 結果,就必須在 Google 地圖上顯示這些結果。請勿在非 Google 地圖的地圖上使用 Map Tiles API 資料。

使用 Map Tiles API 顯示 Google 地圖時,您必須在地圖上顯示 Google 標誌,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變更標誌。 請將 Google 標誌放在地圖的左下角,且作者資訊應置於地圖的右側角落。詳情請參閱 品牌資源中心規範

如果是電影較為電影的 3D 地圖體驗,比如說的體驗使用者體驗設計要求無法快速配合這些刊登位置規範,您還是應該在體驗的開頭或結尾清楚顯示 Google 標誌,這樣目標對象就能理解地圖的作者資訊。您仍須在電影體驗期間遵循下方所述的第三方資料歸因顯示方式。如需更多指引,請參閱下方的「在混合式視覺化中顯示標誌和資料歸因」一節。

以下地圖範例在地圖的左下方顯示 Google 標誌,並在右下角顯示作者資訊。

以下 ZIP 檔案包含的 Google 標誌大小適合電腦、Android 和 iOS 應用程式。請勿使用任何方法修改標誌或調整標誌的大小。

下載: google_logo.zip

請勿修改歸因分析。請勿移除、遮蓋或裁剪作者資訊。您無法使用內嵌 Google 標誌 (例如「這些地圖來自 [Google_logo]」)。

功勞歸因於關閉。如要在直接嵌入之外使用 Google 圖像的螢幕截圖,請在圖片中加上標準作者資訊。如有需要,您可以自訂作者資訊文字的樣式和位置,只要文字位於內容距離相近,且可讓一般觀眾或讀者清楚看到的文字即可。請勿將作者資訊從內容中移除,例如書籍結尾、檔案或節目的製作人員名單,或是網站頁尾。

包含第三方資料供應商。部分地圖產品上的資料和圖片來自 Google 以外的供應商。如要使用這類圖像,作者資訊中的文字必須註明「Google」及相關資料供應商,例如「地圖資料:Google、Maxar Technologies」。當圖像中引用第三方資料提供者時,只應註明「Google」或 Google 標誌有誤。

如果您的裝置無法使用 Google 地圖平台,請 與 Google 銷售團隊聯絡,討論適合您的用途的授權。

透過第三方轉譯器顯示 Google 標誌

使用 Maps Tiles API 透過第三方轉譯器顯示 Google 地圖時,您不得將 Google 標誌與任何其他標誌 (例如轉譯器的標誌) 重疊或遮蓋。在 Google 標誌和第三方標誌之間保持合理的緩衝區距離,讓標誌顯示為獨立標誌。標誌不得重疊或遮蓋 API 回應提供的資料屬性。

顯示 Google 和 Cesium 標誌的轉譯圖片

顯示 Google 的資料作者資訊

從 Maps Tiles API 傳回的資料,需要顯示適當中繼資料或可視區域資訊要求中的作者和版權資訊。您應該在適當位置 (通常是所顯示圖塊的右下角) 或 3D 轉譯器檢視畫面,顯示完整的資訊 (在適當位置提供)。請注意,歸因字串視轉譯器可視區域要求的地圖資料而定。

如果因可視區域大小限製而無法完整顯示資料歸因,請考慮新增標示為「資料來源」的懸停或可點選 UI 元素,以便在地圖視窗中開啟以提供作者資訊。建議您一律以良好的製圖做法為宗旨。

包含 Google 標誌和資料供應商作者資訊的頁尾。

顯示第三方資料歸因

使用 Map Tiles API 以基本地圖顯示 Google 地圖資料,並疊加第三方 (非 Google) 地理空間資料,您可能需要顯示來自第三方資料提供者的作者資訊。您不得與第三方資料的資料歸因方式重疊或遮蓋 Google 資料歸因。第三方資料的作者資訊必須與 Google 的資料作者資訊明確取消關聯。此外,您必須清楚看出 Google 的標誌和 Google 資料歸因都與基本地圖相關聯。

在混合式視覺化內容中顯示標誌和資料歸因

如果您在疊加自己的地圖資料時使用 Google 地圖資料做為基本地圖,您必須確保目標對象完全瞭解地圖視覺化的哪些部分會計入 Google,以及哪些部分會計入您自己的地圖資料。此外,也請遵照上述「顯示 Google 標誌」一節的規範。

舉例來說,請考慮將擬真成像 3D 圖塊 (做為背景填色) 與自己的逼真模型 (前景) 結合。使用者可能會不清楚場景的哪些元件源自 Google 地圖資料。在這種情況下,您必須在 UI 歸因字串或使用者流程中明確指出場景中有哪些部分來自 Google 地圖資料。您在使用 Google 地圖資料的資料來源時,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第三方作者作者資訊規定。

地理資料疊加層與擬真成像 3D 圖塊

您可以在擬真成像 3D 圖塊上疊加自己的 3D 物件,前提是用手動或機器從擬真成像 3D 圖塊擷取、追蹤或以其他方式衍生 3D 物件。

採用 Maps Tiles API 製作影片

  • 宣傳影片:如要製作宣傳影片,請務必遵守「協議」的條款和下列規定:
    • 宣傳影片不得含有街景服務圖像。
    • 宣傳影片長度不得超過 30 秒。
    • 宣傳影片必須與應用程式的功能有關。
    • 宣傳影片必須清楚標示「僅供宣傳用」,且必須遵守《地圖方塊 API 政策中的註明出處準則》。
    • 宣傳影片不得單獨轉售,或做為軟體、應用程式或使用者體驗的一部分。
  • 下架:您必須遵守所有對宣傳影片提出的下架要求,包括來自第三方的要求。

視您使用的服務而定,從下列 API 呼叫回應中的 copyright 欄位取得作者和版權資訊:

2D 圖塊

路線圖、衛星和地形圖塊

可透過可視區域資訊回應取得版權和歸因資訊,如以下範例所示。

{
  "copyright": "Map data ©2023",
  "maxZoomRects": [
    {
      "maxZoom": 19,
      "north": 90,
      "south": -90,
      "east": 180,
      "west": -180
    },
    ...
  ]
}

Street View Tiles

您可以透過街景服務中繼資料回應提供版權和作者資訊資訊。例如:

{
  "panoId": "Zzl28rqGJgaL2IdkUleP8A",
  "lat": 50.059138596550696,
  "imageHeight": 6656,
  "imageWidth": 13312,
  "tileHeight": 512,
  "tileWidth": 512,
  "copyright": "From the Owner, Photo by: Google",
  …
}

用來識別街景服務全景的全景 ID,不受快取限制。因此,您可以無限期儲存全景 ID 值。全景 ID 值會在街景服務 Static API 回應的 panoId 欄位中傳回。

Photorealistic 3D Tiles

如果是擬真成像 3D 圖塊,每個圖塊要求都會傳回作者資料。您必須匯總、排序並顯示顯示圖塊的所有作者資訊,通常位於算繪底部。舉例來說,您可以在 glTF 圖塊中查看資料歸因,方法是查看 assetcopyright 底下的資料。

{
  "asset": {
    "version": "2.0",
    "generator": "draco_decoder",
    "copyright": "Data SIO, NOAA, U.S. Navy, NGA, GEBCO;Landsat / Copernicus"
  }
}

CesiumJS

如果您使用 CesiumJS 做為轉譯器,以便顯示歸因,則必須在轉譯 HTML 中啟用 showCreditsOnScreen

// Add Photorealistic 3D Tiles tileset.
    const tileset = viewer.scene.primitives.add(new Cesium.Cesium3DTileset({
      url: "https://tile.googleapis.com/v1/3dtiles/root.json?key=YOUR_API_KEY",
      // This property is needed to appropriately display attributions
      // as required.
      showCreditsOnScreen: true,
    }));

Unreal 水族館

如果您使用 Unreal 的 Cesium 做為轉譯器,才能顯示作者資訊,必須在世界 Outliner 中啟用「Show Credits on Screen」欄位。

如何啟用 Unreal 適用的 Cesium 歸因功能

Unity 專用 Cesium

如果您使用 Unity 的 Cesium 做為轉譯器,接著要顯示歸因,必須在檢查器主控台啟用「Show Credits on Screen」欄位。

如何為 Unity 啟用 Cesium 的歸因功能

Google 作者資訊的樣式規範

如果無法使用可下載的 Google 標誌,以下是 CSS 和 HTML 中 Google 作者資訊的樣式規範。

周圍留空

鎖定圖文標誌周圍的預留空間應等於或大於 Google 中「G」的高度。

歸因分析文案和 Google 標誌之間的距離應是「G」的一半。

易讀性

署名應一律清晰可辨,且在特定背景中,以正確的顏色變化顯示。請務必為您選取的標誌變化版本提供足夠的對比度。

顏色

在白色或淺色背景上使用 Google 質感灰 700 文字,且色調介於黑色的最大 0% 到 40% 之間。

Google
#5F6368
RGB 95 99 104
HSL 213 5 39
HSB 213 9 41

而在較暗的背景、在攝影或非雜亂的圖案中,請使用白色文字註明作者署名和作者資訊。

Google
#FFFFFF
RGB 255 255 255
HSL 0 0 100
HSB 0 0 100

Font

使用 Roboto 字型。

CSS 範例

下列 CSS 套用到文字「Google」時,會在白色或淺色背景上以適當的字型、顏色和間距呈現「Google」。

font-family: Roboto;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500;
font-size: 16px;
line-height: 16px;
padding: 16px;
letter-spacing: 0.0575em; /* 0.69px */
color: #5F6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