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文件 2024 (以下稱「計畫」) 是由德拉瓦州有限責任公司 Google LLC (下稱「Google」) 贊助,主要營運地點位於 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USA。
- 1. 定義。
- 1.1 「接受日期」係指在計畫時間表中所述,在計畫網站上公布已接受的計畫提案的日期。
- 1.2 「個案研究」指的是說明專案影響的文件。
- 1.3 「最終報告」是指說明文件的最終版本,以及任何與專案相關的程式碼、圖片或其他資料。
- 1.4 「最終結果」是指符合所有補助資格的機構清單。
- 1.5 後續追蹤報告:指在計畫結束後,參與者填寫的問卷調查和提供的其他資訊。
- 1.6「成員」是指機構組織管理員。
- 1.7「指標評估」係指評估專案是否達成「參與者」在機構應用程式中提供的影響力指標。
- 1.8「機構」係指以機構身分註冊計畫的開放原始碼機構。
- 1.9 「機構管理員」係指以機構管理員身分註冊計畫的個人。
- 1.10 「機構申請」是指機構申請加入計畫,包括已填妥的個人資料。
- 1.11 「Open Collective」是指向參與本計畫的機構組織發放補助金的第三方機構組織
- 1.12 「機構參與者協議」係指 Google 與機構在註冊期間簽署的協議。
- 1.13「參與者」是指機構組織和機構組織管理員。
- 1.14「計畫管理員」係指 Google 的「計畫」管理員。
- 1.15 「計畫期間」是指 2023 年 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晚上 6 點 (世界標準時間) 之間的一段時間。
- 1.16 「計畫時間表」是指計畫網站上的計畫時間表。
- 1.17 「計畫網站」是指位於 https://developers.google.com/season-of-docs 的計畫網站。
- 1.18「專案」係指機構、機構管理員、顧問和技術文件撰稿人員。
- 1.19 「專案提案」是指開放原始碼說明文件專案。
- 1.20 專案提案頁面係指機構在網站上公開發布的專案提案。
- 1.21「專案提交內容」係指機構為專案提交的證明文件,包括最終報告、後續報告、個案研究和指標評估。
- 1.22 「技術作家」係指機構聘請的技術作家。
- 1.23 本條款中使用的「包括」和「包含」一詞,意指「包括但不限於」。
- 2. 隱私權。
- 2.1 Google 會處理註冊期間和後續通訊中提供的個人資訊,以便管理本計畫 (包括驗證參與本計畫的資格、執行本計畫,以及傳送有關本計畫的通知)。
- 2.2 Google 也會使用匯總的非個人識別資訊,用於統計用途。
- 2.3 Google 可能會公開您參與本計畫的情形,以及本計畫的結果,包括已接受的專案提案公告、已接受的專案提案內容,以及專案提交內容。Google 可能會在 Google 運營的網站上顯示您的資訊,包括機構名稱、專案摘要、最終專案報告和個案研究,這些網站包括 Google 開放原始碼網誌 (https://opensource.googleblog.com/) 和計畫網站。
- 2.4 您在註冊時和後續的通訊中提供的個人資訊,也會由 Google 信任的服務供應商處理,目的是根據 Google 的指示,並遵守 Google 的《隱私權政策》和任何其他適當的保密與安全措施,向獲准接受資助的機構發放補助金。
- 2.5 參與者可以寫信至 Google (收件者:Open Source Programs Office),地址請見上述前言所列的地址,或傳送電子郵件至 season-of-docs@google.com,以存取、更新、移除及限制個人資訊的處理方式。
《隱私權政策》進一步說明這項服務處理資料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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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計畫管理。
- 3.1 計畫異動。
- (a) 如果技術問題或 Google 無法合理控制的事件導致無法依照本計畫規則執行計畫,或導致執行計畫不公平,Google 可能會暫停、取消或修改計畫的架構。
- (b) Google 得修改本「計畫規則」,以反映「計畫」的任何修訂內容。所有變更皆於通知發布後立即生效,我們會在本頁面發布修訂版計畫規則,以便通知您。如果您在收到這類通知後繼續參與計畫,即表示您同意接受這類變更。
- 3.2 確認是否符合資格。
- (a) Google 保留權利,得隨時驗證「參與者」的資格,並有權隨時針對任何爭議進行裁決。參與者必須向 Google 提供 Google 要求的任何資格證明。如果 Google 透過電子郵件要求提供這類證明,但你拒絕或未在兩 (2) 個工作天內提供,可能會遭到移除。
- 3.3 通訊。Google 與參與者之間的所有通訊 (包括計畫網站和電子郵件) 均以英文進行。
- 3.4 行為準則。參與者與其他參與者和計畫管理員互動時,必須保持專業和禮貌的態度。如果參與者未使用這類行為,Google 可能會將該參與者從計畫中移除。
- 3.5 計畫移除。除了本條款所載關於「計畫」移除的任何條款外,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參與者」嘗試破壞本「計畫」的合法運作,Google 亦可將「參與者」從本「計畫」中移除。這些「參與者」包括:
- (a) 在註冊時提供不實的資格資訊;
- (b) 違反或拒絕遵守本計畫規則;
- (c) 威脅或騷擾 Google 或其他「參與者」(包括「機構」的員工和代表)
- (d) 竄改或干擾本計畫的管理作業,或影響其他參與者參與本計畫的能力;
- (e) 提交以下內容:
- (i) 非原創內容;
- (ii) 違反第三方的權利;
- (iii) 含有淫穢、猥褻、色情、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或其他不宜於本節目內容的內容;或
- (iv) 違反任何適用法律。
- (f) 如果參與者因任何原因遭到移除:
- (i)「參與者」將無法繼續獲得 Google 的資助;
- (ii) Google 可從計畫網站刪除參與者的個人資料和其他資料;
- (iii) 參與者可能會遭到禁止,無法參與 Google 開放原始碼日後舉辦的任何計畫。
- 3.1 計畫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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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機構。
- 4.1 資格條件。機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能參與這項計畫:
- (a) 執行有效且可行的開放原始碼軟體專案;
- (b) 已根據 Open Source Initiative (OSI) 核准的授權製作及發布軟體;
- (c) 不是政府機關,或代表由公眾資助的政府或準政府機關行事;
- (d) 不得位於美國禁運的國家/地區,或在其他情況下受相關出口管制與制裁計畫所禁止者;以及
- (e) 如果機構是個人,則
- (i) 並非美國禁運國家/地區的居民;
- (ii) 並非美國禁運國家/地區的常住居民,或受到其他適用出口管制和制裁計畫所禁止者;以及
- (iii) 註冊「計劃」後,須年滿 18 歲。
- 4.2 申請方式。機構如要申請加入計畫,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a) 接受《機構參與者協議》的條款;以及
- (b) 提交機構申請。
- 4.3 機構申請。
- (a) 機構申請必須由機構管理員在「計畫時間表」所述的申請期間,透過計畫網站提交。
- (b) 每個機構最多可提交一份 (1) 機構申請。
- 4.4 接受。
- (a) Google 可自行斟酌是否接受或拒絕任何機構。
- (b) Google 會在計畫網站上宣布哪些機構已獲准加入計畫。
- 4.5 責任。
- (a) 每個獲准加入的機構都必須執行所有必要的額外步驟,才能參與本計畫,包括:
- (i) 提供專案提案頁面;
- (ii) 決定機構專案條件,前提是機構不得基於年齡、種族、信仰、膚色、宗教、性別、性傾向、國籍、身心障礙、婚姻或退伍軍人身分,或任何其他適用法律禁止的理由而歧視他人;
- (iii) 將一或多位人員指派給:
- (A) 擔任機構管理員;
- (b) 如果 Google 合理判斷機構未履行上述責任,Google 可能會將該機構從「計畫」中移除。
- (c) 每個機構都必須負責管理自己的機構管理員。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機構管理員未履行下列第 5.3(a) 或 6.3(a) 節所述的任何責任,則 Google 無須向機構支付任何補助金。
- (a) 每個獲准加入的機構都必須執行所有必要的額外步驟,才能參與本計畫,包括:
- 4.1 資格條件。機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能參與這項計畫:
-
5. 機構管理員。
- 5.1 角色。
- (a) 每個機構至少須有兩位 (2) 機構管理員。
- (b) 所有機構管理員都必須接受參與者協議的條款。
- (c) 機構管理員必須具備可約束機構的完整法律授權,才能為機構註冊加入計畫,並代表機構接受「機構參與者協議」的條款。
- 5.2 資格條件。
- (a) 規定條件。如要參與「計畫」,機構管理員必須:
- (i) 註冊加入計畫時年滿十八 (18) 歲;
- (ii) 為機構所執行的活躍且可行的開放原始碼專案貢獻者;
- (b) 不符資格的個人。機構組織管理員如符合下列情況,則不得參與本計畫:
- (i) 美國禁運國家/地區的居民;
- (ii) 美國禁運國家/地區的常住居民;
- (iii) 在其他情況下受相關出口管制與制裁計畫所禁止者。
- (a) 規定條件。如要參與「計畫」,機構管理員必須:
- 5.3 責任。
- (a) 已獲准的機構的機構管理員:
- (i) 擔任 Google 與機構之間的主要聯絡窗口,並在七十二 (72) 小時內回覆 Google 的任何查詢;
- (ii) 監督整個計畫中機構和專案的整體進度;
- (iii) 為機構執行與計畫相關的行政工作,包括完成申請程序,以便透過 Open Collective 領取資金;回覆 Google 計畫管理員的問卷調查;製作專案提案頁面、最終專案報告和個案研究;以及完成後續報告。
- (b) 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機構管理員未履行上述任何責任,可能會要求機構指派替代的機構組織管理員。
- (a) 已獲准的機構的機構管理員:
- 5.1 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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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參與計畫。
- 6.1 評估。
- (a) 表單。評估必須以 Google 提供的問題回覆形式呈現。
- (b) 期限。機構必須在計畫時間表中規定的期限內,透過計畫網站提交評估。評估會按月進行。
- (c) 瀏覽權限。
- (i) 機構提交的評估結果僅供計畫管理員查看。
- (ii) 即使有任何規定與上述第 (i) 項相牴觸,仍應遵守以下規定:
- (A) Google 可視情況將評估提供給其他 Google 員工、第三方或「機構」:
- (1) 取得機構事先書面同意 (如適用);或
- (2) Google 認為管理「計畫」所需採取的必要行動 (例如「計畫管理員」需要其他 Google 員工的審查「專案提交內容」審查,或是相關意見回饋對「機構」就付款或未支付補助款進行仲裁至關重要)。
- (B) Google 可能會在內部使用評估結果,改善 Google 季度文件。
- (A) Google 可視情況將評估提供給其他 Google 員工、第三方或「機構」:
- (d) 最終專案素材。機構必須在最終評估截止日期前,透過計畫網站提交最終專案素材。如果機構未遵守規定,則會被視為在最終評估中獲得不及格成績。
- 6.2 付款。
- (a) 補助款將按以下方式發放:
- (i) 自 2023 年 6 月 7 日起,我們將向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發放總金額的 40%:
- (A) 機構網站上已發布的專案頁面,其中概述了專案內容,並說明如何申請參與專案 (如適用);
- (B) 有效的 Open Collective 帳戶。
- (ii) 機構提交專案後,將發放總補助金額的 60%。最終撥款日期為 2023 年 12 月 5 日。
- (i) 自 2023 年 6 月 7 日起,我們將向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發放總金額的 40%:
- (b) 補助金。依據下方子段 (c) 的規定,機構組織可獲得 Google 提供的補助金,如下所示:
- (i) 機構。機構必須在 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符合所有補助條件,才能領取款項。在此日期之後,Google 不必支付要求的金額。
- (A) 如要領取款項,機構必須在 2023 年 5 月 3 日下午 18:00 (世界標準時間)前,向 Google 供應商 Open Collective 註冊。
- (B) 機構必須在 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填妥相關稅務表單,否則將喪失所有款項。
- (ii) 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法規 (包括洗錢防制法規) 的機構,Google 不必支付任何補助金。
- (i) 機構。機構必須在 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符合所有補助條件,才能領取款項。在此日期之後,Google 不必支付要求的金額。
- (c) 稅務文件。機構必須由稅務相關文件提交人提交稅務相關文件。機構組織如在上述日期後提交稅務相關文件,將喪失領取任何補助的資格。如果稅務相關文件是在這些日期之後提交,Google 不必發放任何款項。
- (i) 機構。機構必須提交與稅務相關的文件,才能向 Open Collective 註冊。
- 6.3 最終結果。Google 會在「計畫」網站上公布最終結果。
- 7. 免責事項:參與者使用計畫網站及參與計畫,均須自行承擔風險。本計畫網站係依「現狀」和「現有」情況提供。Google 不提供任何陳述和擔保 (明示或默示),包括適售性和特定用途適用性的任何擔保。任何因網際網路而不完整、失敗或延遲的資訊 (包括設備或軟體故障或其他技術造成的干擾或延遲),Google 概不負責。
- 8. 促銷商品。Google 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促銷品給參與者。Google 不保證任何參與者都能收到宣傳品。
- 9. 翻譯。如果本《計畫規則》的英文版本和翻譯版本有任何不一致,應以英文版為準。
- (a) 補助款將按以下方式發放:
- 6.1 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