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文件的 2023 年季度 (以下稱「計畫」) 是由 Google LLC (下稱「Google」) 贊助,該機構是德拉瓦州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營運地點位於 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USA。
- 1. 定義。
- 1.1 「接受日期」係指接受的「專案提案」在「計畫網站」上公布的日期 (如「計畫時程」所示)。
- 1.2「個案研究」係指解釋「專案」影響文件的文件。
- 1.3 「最終報表」係指該文件的最終版本,以及與專案相關的任何程式碼、圖片或其他資料。
- 1.4 「最終結果」係指符合所有補助條件的機構清單。
- 1.5 後續追蹤報告係指使用者填寫的問卷調查以及在計畫結束後提供的其他資訊。
- 1.6「成員」係指「機構管理員」。
- 1.7「指標評估」係指專案是否達到「參與者」在「機構」應用程式中提供的影響指標。
- 1.8 「機構」係指以本機構身分註冊本「計畫」的開放原始碼組織。
- 1.9 「機構組織管理員」係指以「機構組織管理員」身分註冊「計劃」的人士。
- 1.10 「機構申請」係指 機構組織接受「計劃」的申請,包括完整的簡介。
- 1.11「開放式集體管理」係指為參與本計畫的機構 捐款給第三方組織
- 1.12 「機構參與者協議」係指 Google 與「註冊」在機構註冊期間達成的協議。
- 1.13 「參與者」係指組織與機構管理員。
- 1.14 「計畫管理員」係指 Google 的「計劃」管理員。
- 1.15「計畫期間」係指 2023 年 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8:00 (世界標準時間) 之間的期間。
- 1.16 「計畫時程」係指「計畫」網站的「時間表」。
- 1.17 「計畫網站」係指「計畫」網站,網址為 https://developers.google.com/season-of-docs。
- 1.18 「專案」係指機構、機構管理員、導師和技術文件作者。
- 1.19「專案提案」係指開放原始碼文件專案。
- 1.20 專案提案頁面是指機構在網站中公開發布的專案提案。
- 1.21「提交專案」係指機構為專案提交的證明文件,包括最終報表、後續報表、個案研究和指標評估。
- 1.22 「技術文件作者」係指「機構」擔任技術文件撰寫者。
- 1.23 本文中使用的「包含」和「包含」一詞係指「包括但不限於」。
- 2. 隱私權。
- 2.1 Google 將處理您在註冊時提供的個人資訊,以及後續管理「計畫」事宜的所有相關通訊 (包括驗證參加「計畫」的資格、執行「計畫」,以及傳送「計畫」的通知)。
- 2.2 基於統計目的,Google 也會將匯總的非個人識別資訊用於匯總結果。
- 2.3 Google 得公開您參與本「計劃」和「計劃」的結果,包含已接受的「專案提案」、已接受的「專案提案」文字,以及「專案提交內容」的資訊。Google 可能會在 Google 經營的網站 (包括 Google 開放原始碼網誌 (https://opensource.googleblog.com/) 和計劃網站) 中顯示您的資訊,包括「貴機構」的名稱、「專案摘要」、「最終專案報告」和「個案研究」。
- 2.4 在註冊過程中及後續之任何通訊中,Google 還會處理您的個人資訊,並根據 Google 的指示及 Google《隱私權政策》隱私權政策,以及任何其他適當的保密和安全措施,為成功接受「機構」提供補助。
- 2.5 參與者僅能透過上述前段所列地址向 Google 發出 (更新:移除開放原始碼計劃辦公室) 或傳送電子郵件至 season-of-docs@google.com,以存取、更新、移除及限制處理其個人資訊。
《隱私權政策》進一步說明瞭這項服務處理資料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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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程式設計管理。
- 3.1 計劃之變更。
- (a) 如 Google 的合理控制能力,或發生了無法按照本「計畫規則」執行「計劃」的權利,或發生技術性問題或活動,Google 可暫停、取消或修改「計畫」的結構。
- (b) Google 可修改本計畫規則以反映本「計畫」的任何修訂。您所做的任何變更會在發出通知時立即生效;您可以在本網頁上發布修訂的「計劃規則」。 如果在收到這類通知後繼續參與「計畫」,即視同接受這類變更。
- 3.2 驗證資格。
- (a) Google 保留隨時驗證「參與者」資格及裁決任何爭議的權利。參與者必須向 Google 提供資格證明證明。如 Google 透過電子郵件提出申請,但您在「要求」中未於「2」個工作天內提供這類證明,否則將導致該證據失效。
- 3.3 通訊。Google 和「參與者」之間的所有通訊內容 (包括「計畫網站」和「電子郵件」通訊內容) 均須使用英文。
- 3.4 行為。與其他參與者和計劃管理員互動時,參與者必須使用專業且有禮貌的行為。如果「參與者」未使用上述行為,Google 得將該參與者從「計畫」中移除。
- 3.5 移除程式。除本「計畫」中移除之任何條款外,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此「參與者」嘗試破壞「計畫」的合法運作,包括:
- (a) 在註冊過程中提供不實資格資訊;
- (b) 違反或拒絕遵守本「計畫規則」;
- (c) 威脅或騷擾 Google 或其他「參與者」,包括「機構組織」的員工與代表。
- (d) 竄改或乾擾管理「計劃」或其他「參與者」參與本「計畫」的能力;
- (e) 提交符合以下條件的內容:
- (i) 非原創性;
- (ii) 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 (iii)。
- (iv) 違反任何適用法律。
- (f) 如果「參與者」因任何理由從「計畫」中移除:
- (i)「參與者」無法再獲得 Google 提供的補助;
- (ii) Google 可將「參與者」的個人資料和其他資料從「計畫網站」中刪除;並且
- (iii) 參與者不得參與 Google 開放原始碼計畫日後的任何計畫。
- 3.1 計劃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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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機構。
- 4.1 資格規定。如要參與計畫,機構必須:
- (a) 執行運作中且可行的開放原始碼軟體專案;
- (b) 已經依據開放原始碼計畫 (OSI) 核准的許可證製作及發布軟體;
- (c) 非政府機構,或是代表由大眾資助的政府或碼頭政府機構代表;
- (d) 不設址於美國禁制國家/地區,或以其他方式受相關出口管制與制裁計畫所禁止者;以及
- (e) 如果該機構為個人,
- (i) 非美國禁制國家/地區居民;
- (ii) 不得居住於美國禁制國家/地區,或以其他方式受相關出口管制與制裁計畫所禁止者;以及
- (iii) 註冊「計劃」時年滿 18 歲 (18) 歲。
- 4.2 申請方式。想申請加入計畫的機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a) 接受「機構參與者協議」的條款;且
- (b) 提交「機構申請」。
- 4.3 機構申請。
- (a) 「機構申請」是由「機構管理員」於「計畫時程」中說明的申請期間內透過「計畫網站」提交。
- (b) 每個機構都可以提交一 (1) 個組織申請。
- 4.4 接受。
- (a) Google 得自行決定接受或拒絕任何機構。
- (b) Google 會在「計畫網站」中公布接受「計劃」的組織。
- 4.5 責任。
- (a) 每個接受的機構須執行所有必要的額外步驟,才能加入計劃,包括:
- (i) 提供「專案提案」頁面;
- (ii) 判定機構專案條件,但機構不得根據年齡、種族、宗教信仰、顏色、宗教、性別、性傾向、國籍、失能、婚姻狀態
- (iii) 依下列方式指派一或多位人員:
- (A) 為機構組織管理員;
- (b) 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機構」未能達成上述責任,Google 便可能從「計畫」中移除該機構。
- (c) 每個機構對其機構管理員負責。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機構組織管理員」未能履行下方第 5.3(a) 或 6.3(a) 節所述的任何責任,則 Google 無須支付任何給「機構」的補助。
- (a) 每個接受的機構須執行所有必要的額外步驟,才能加入計劃,包括:
- 4.1 資格規定。如要參與計畫,機構必須:
-
5. 機構管理員。
- 5.1 角色。
- (a) 每個機構至少要有兩 (2) 個機構管理員。
- (b) 所有機構管理員都必須接受《參與者協議》的條款。
- (c) 擁有完整法律授權以約束「機構」的機構管理員必須註冊「機構」以接受「機構」的「機構參與者協議」條款。
- 5.2 資格條件。
- (a) 相關規定。如要參與這項計畫,機構管理員必須:
- (i) 註冊「計畫」時年滿 18 歲;
- (ii) 為機構進行的有效且可行的開放原始碼專案貢獻者;且
- (b) 不合格的個人。機構管理員若符合下列條件,則不得參與本計畫:
- (i) 美國禁運國家/地區居民;
- (ii) 常住於美國禁運國家/地區;
- (iii) 其他適用的出口管制與制裁計畫所禁止者。
- (a) 相關規定。如要參與這項計畫,機構管理員必須:
- 5.3 責任。
- (a) 合格機構的「機構管理員」將:
- (i) 擔任 Google 和「機構組織」之間的主要聯絡窗口,應於 72 (72) 小時內回覆 Google 提出的問題;
- (ii) 監督整個計畫和「專案」的整體「計畫」進度;
- (iii) 進行有關本機構的計劃管理工作,包括完成申請程序 (透過開放式集體獲得資金)、回覆 Google 計劃管理員的問卷調查、製作專案提案頁面、製作最終專案報告和個案研究,以及完成後續追蹤報表。
- (b) 如果 Google 合理認為「機構組織管理員」未能履行上述任何責任,Google 得要求「機構」指定替代「機構管理員」。
- (a) 合格機構的「機構管理員」將:
- 5.1 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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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計畫參與計畫。
- 6.1 評估。
- (a) 表單。評估結果必須使用 Google 提供的問題回應形式。
- (b) 期限。申請機構必須在計畫時程之前透過計畫網站提交評估要求。評估服務每個月會進行一次。
- (c) 瀏覽權限。
- (i) 只有「計畫管理員」可以查看機構提交的評估結果。
- (ii) 儘管有上述第 (i) 節中相反的事項,但須注意:
- (A) 在適用情況下,Google 得開放其他 Google 員工、第三方或「機構」使用「評估」服務:
- (1) 取得機構事先書面同意 (如適用);或
- (2) 如果 Google 認定管理相關計劃所需的必要行動 (例如專案管理員在向「專案提交內容」審核時需要其他 Google 員工提供協助),或是對於「意見回饋」向「機構」進行了付款或無法支付補助金時,可能必須提供意見)。
- (B) Google 可在內部使用「評估」功能來改善 Google 文件的「文件季度」。
- (A) 在適用情況下,Google 得開放其他 Google 員工、第三方或「機構」使用「評估」服務:
- (d) 最終專案教材。申請機構必須在最終評估截止日前透過「計畫網站」提交最終專案資料。如果某個機構未能達到這項條件,即視同在最終評估作業中獲得失敗成績。
- 6.2 付款。
- (a) 撥款方式如下:
- (i) 自 2023 年 6 月 7 日起,撥款額的 40% 將會撥給已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
- (A) 其在機構網站上發布的「專案」頁面,其中概述了專案內容 (如果適用的話),以及要如何參與該專案;
- (B) 有效的 Open Collective 帳戶。
- (ii) 在專案提交完成後,將支付總金額的 60% 撥給機構。最後付款日期為 2023 年 12 月 5 日。
- (i) 自 2023 年 6 月 7 日起,撥款額的 40% 將會撥給已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
- (b) 授權。根據下方第 (c) 節的規定,機構可透過下列方式獲得 Google 的補助:
- (i) 機構。如要接收款項,機構必須在 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符合所有補助條件。在這個日期之後,Google 不會就該要求支付金額。
- (A) 如要收取款項,機構必須在 2023 年 5 月 3 日晚上 18 點 (世界標準時間) 向 Google 的供應商 Open Collective 註冊。
- (B) 機構必須在 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填妥相關稅務表單,否則所有機構將喪失效力。
- (ii) 對於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法規 (包括洗錢法規) 的機構,Google 無須支付任何補助。
- (i) 機構。如要接收款項,機構必須在 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符合所有補助條件。在這個日期之後,Google 不會就該要求支付金額。
- (c) 稅務文件。稅務相關文件必須由機構提交。對於在上述日期之後提交稅務文件的機構,將失去領取任何補助的資格。如果在上述日期之後提交稅務相關文件,Google 就不需支付任何款項。
- (i) 機構。申請機構必須在向 Open Collective 註冊時提交稅務相關文件。
- 6.3 最終結果。Google 會在「計劃網站」上公布最終結果。
- 7. 免責事項。參與者使用本「計畫」網站及參與「計畫」之行為,您必須向其承擔全部風險。「計劃網站」會依「現狀」和「可用情形」提供。Google 不聲明所有陳述與擔保 (無論是明示或默示)。若是資訊之中斷、失敗或延遲性,Google 不對其間斷的任何資訊 (包括設備或軟體故障或其他技術) 造成的任何資訊不完整、失敗或延遲進行,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 8. 促銷商品。Google 得自行決定將「參與者」的促銷商品提供給「參與者」。Google 不保證可以向任何「參與者」接收促銷商品。
- 9. 翻譯。如果本「計畫規則」的英文版本與翻譯版本有所牴觸,應以英文版為準。
- (a) 撥款方式如下:
- 6.1 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