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Cloud Search 限制

本文列出 Google Cloud 搜尋功能的所有限制。限制分為四個群組:索引結構定義放送同義詞

索引限制

功能 限制 附註
每個文件欄位的大小上限 1 MB 系統只會為每個欄位 (包括 ItemContent.content) 的前 1 MB 內容建立索引。
每個文件可索引內容的大小上限 10 MB 無論文件大小為何,Cloud Search 都會為文件的前 10 MB 建立索引。
文件大小上限 50 MB 如果文件大小超過這個門檻,索引 API 就會傳回錯誤。
最高 ACL 階層深度 20 個層 如果 ACL 階層較大,索引 API 會傳回錯誤。
資料夾階層深度上限 32 個層級 如果資料夾階層較大,索引 API 會傳回錯誤。
每位客戶的資料來源數量上限 50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這項限制。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個搜尋應用程式的資料來源數量上限 10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這項限制。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位客戶的搜尋應用程式數量上限 25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這項限制。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位客戶的識別資訊來源數量上限 100 每個身分來源都會在 Directory API 使用者架構中,搭配新的自訂屬性。Directory API 允許結構定義中包含 100 個自訂屬性。如果您已設定其他用途的自訂屬性,則可建立的識別資訊來源數量會減少相同的數量。
外部身分可對應的 Google 身分數量上限 2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這項限制。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個身分來源允許的服務帳戶數量上限 5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這項限制。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個項目的外部身分數量上限 100 外部群組身分只會計入一次。
每項 Google Cloud 專案每秒的索引 API 呼叫數上限 100 這項限制可讓 Google Cloud Search 為所有客戶維持服務品質。

結構定義限制

功能 限制 附註
每個資料來源的結構定義數量上限 1 每個資料來源只能有一個結構定義。
每個物件的可排序欄位數量上限 10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這項限制。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個物件的可面向字段數量上限 10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這項限制。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個結構定義的萬用字段數量上限 5
每個結構定義可建議的欄位數量上限 20
每個結構定義的運算子數量上限 50 但不包括小於或大於運算子。
不重複物件數量 10 資料來源架構中允許的獨立物件數量上限,每個物件代表一個邏輯子架構。在某些情況下,這項上限可以提高*。
指定物件的屬性上限,包括巢狀屬性。 1000
屬性階層深度上限 10 每個物件最多只能巢狀 10 個屬性定義層級。
結構化資料大小上限 0.5 MB 每個項目的結構化資料總大小不得超過 0.5 MB。
項目中繼資料大小上限 0.5 MB 每個項目的中繼資料總大小不得超過 0.5 MB。

搜尋查詢限制

功能 限制 附註
每個資料來源的查詢結果數量上限 5000 這項限制直接取決於為每個資料來源評估的獨特 ACL 數量上限,以及資料來源是否使用了統一 ACL。
可顯示資料類型計數的個別 ACL 結果數上限 500 對於具有統一 ACL 的資料來源,這項限制不適用。如果資料來源含有個別項目的 ACL,只有在總結果數量小於或等於 500 時,系統才會顯示面向維度的值計數。如要取得更準確的計數,請為共用相同 ACL 的每個項目群組建立 VirtualContainer,並讓項目從對應容器繼承 ACL
顯示資料類型計數的結果數量 300000 對於資料來源,如果查詢的結果超過 300000 個,則無論 ACL 結果類型 (每個項目或統一) 為何,都不會顯示切面計數。
查詢中每個可切面的欄位可切面值數量上限 100 例如,針對 Author 欄位傳回的不同作者數量。

同義詞限制

功能 限制 附註
每個字詞的同義詞數量上限 等於屬性值的最大數量
詞條數量上限 根據配額計算,因為這些會計入已編入索引的文件數量
可在查詢中使用的同義字詞數量上限 查詢字串長度限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