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Cloud Search 限制

本文說明 Google Cloud Search 功能的所有限制。限制 分為四個群組:索引結構定義 放送同義詞

索引限制

功能 限制 附註
每個文件欄位的大小上限 1 MB 每個欄位 (包括 ItemContent.content) 中只有前 1 MB 的內容會編入索引。
每份文件可建立索引的內容大小上限 10 MB 無論文件大小為何,Cloud Search 最多只會為文件的前 10 MB 內容建立索引。
文件大小上限 50 MB 如果文件大小超過這個門檻,索引 API 就會傳回錯誤。
ACL 階層深度上限 20 個等級 如果您的 ACL 階層較大,建立索引 API 就會傳回錯誤。
資料夾階層深度上限 32 個等級 如果資料夾階層較大,索引 API 會傳回錯誤。
每個客戶的資料來源數量上限 50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上限。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個搜尋應用程式的資料來源數量上限 10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上限。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位客戶的搜尋應用程式數量上限 25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上限。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個客戶的識別資訊來源數量上限 100 每個識別資訊來源都會受到 Directory API 使用者結構定義中的新自訂屬性支援。Directory API 允許在結構定義中使用 100 個自訂屬性。如果您已針對其他用途設定自訂屬性,可建立的識別資訊來源數量就會減少。
外部身分可對應的 Google 身分數量上限 2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上限。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個識別資訊來源的服務帳戶數量上限 5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上限。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個項目的外部身分數量上限 100 外部群組身分只會計算一次,
每項 Google Cloud 專案的每秒索引建立 API 呼叫數量上限 100 這項限制可讓 Google Cloud Search 維持所有客戶的服務品質。

結構定義限制

功能 限制 附註
每個資料來源的結構定義數量上限 1 每個資料來源只能有一個結構定義。
每個物件的可排序欄位數量上限 10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上限。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個物件的 Facetable 欄位數量上限 10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上限。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尋求協助。
每個結構定義的萬用字元欄位數量上限 5
每個結構定義的建議欄位數量上限 20
每個結構定義的運算子數量上限 50 這項限制不含小於或大於運算子。
不同物件數量 10 可在資料來源的結構定義中允許的不重複物件數量上限 (每個物件都代表一個邏輯子結構定義)。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提高這項上限*。
指定物件的屬性數量上限 (包含巢狀屬性)。 1000
資源階層結構深度上限 10 每個物件中的屬性定義巢狀結構中最多只能包含 10 層。
結構化資料大小上限 0.5 MB 每個項目的結構化資料總大小不得超過 0.5 MB。
項目中繼資料大小上限 0.5 MB 每個項目的項目中繼資料總大小不得超過 0.5 MB。

搜尋查詢限制

功能 限制 附註
單一查詢每個資料來源的結果數量上限 5000 這項限制直接衍生自各資料來源評估的不重複 ACL 數量上限,以及資料來源是否使用統一的 ACL。
顯示個別 ACL 結果的 facet 計數結果上限 500 如果資料來源使用統一 ACL,則不適用這項限制。對於具有個別項目 ACL 的資料來源,只有在結果總數小於或等於 500 時,系統才會顯示 facet 值計數。如要取得更準確的計數,請為使用相同 ACL 且包含項目沿用對應容器的 ACL 的每個項目群組建立 VirtualContainer
顯示 facet 計數的結果數量 300000 如果某項資料來源到達 300,000 筆結果,無論 ACL 結果類型 (單一項目或統一結果) 為何,系統皆不會顯示 facet 計數。
查詢中每個 facet 欄位的 facet 值數量上限 100 例如,針對 Author 欄位傳回的不重複作者數字。

同義詞限制

功能 限制 附註
每個字詞的同義詞數量上限 等於屬性值的數量上限 #
字詞數量上限 根據您的配額,會計入已建立索引的文件數量
可在查詢中使用的字詞數量上限 取決於查詢字串長度限制